•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88XD/2013-01826

  • 文件名称:

    浙江省铁皮石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2012-2015年)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13-02-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铁皮石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2012-2015年)

    日期:2013-02-26 00:00:00 来源:市经信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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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皮石斛是我国传统名贵中药材,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濒危植物。2007年我省在国内率先发布了《浙江省铁皮石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对推动和规范铁皮石斛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铁皮石斛产业已成为我省中药产业、高效生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引导铁皮石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近年发展实际,特制订《浙江省铁皮石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2012-2015年)》。

        一、我省铁皮石斛产业发展现状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成功实现铁皮石斛人工栽培和规模化种植以来,历经二十年培育和发展,我省已成为铁皮石斛主产省,形成了科研、种植、加工、生产、销售系列产业链,产业特色和市场优势明显,主要表现为:

    一是规范化基地建设快速推进。依托生态、资源、资金优势,至2011年,我省共在乐清、天台、武义、金华、义乌、临安、建德、嵊州、庆元等地建立了80余个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合计种植面积1.3万亩,其中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铁皮石斛种植基地获国家GAP认定,金华寿仙谷药业公司铁皮石斛种植基地通过国家GAP专家认证,天目山铁皮石斛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武义铁皮石斛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时,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近年在云南建设千亩以上铁皮石斛种植基地,为产品辐射全国打下了坚实基础。基地建设的快速发展,使铁皮石斛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得到加强,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得到推广,药材来源和品质得到保证,并有力促进了当地农民增收。

    二是产业规模稳步壮大。目前我省共有以铁皮石斛为主要原料的保健食品及药品生产企业20余家,初步形成了天台、乐清、金华、杭州等产业集聚区,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森宇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等一批骨干企业已成为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2011年全省铁皮石斛产业产值超过20亿元,成为全国产销量最大的保健食品之一。

    三是品牌竞争力不断提升。我省现有经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 45个,占全国铁皮石斛类保健食品总数的七成。市场销售产品有鲜品、铁皮枫斗及颗粒剂、胶囊、片剂、口服液、浸膏等多种剂型,初步形成了立钻牌、寿仙谷牌、森山牌、康恩贝济公缘牌、天目山牌等主导品牌。铁皮石斛类保健食品赢得与人参、灵芝、冬虫夏草同等的市场地位,被誉为我国保健食品的典型代表,一直占据着浙江保健食品销售冠军的宝座。

    四是技术创新成果明显。我省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及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铁皮石斛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明显提高。育成了铁皮石斛“仙斛1等新良种4个,品质、产量显著提高;集成了种苗高效繁育技术和规范化种植技术,种苗成活率和亩产量稳步增加;发展了生态循环高效模式,生产效益进一步提升。通过铁皮石斛药材及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研究,建立了铁皮石斛HPLC化学成分指纹图谱和柚皮素的含量测定法,初步形成了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铁皮石斛快速检测方法和品质评价体系。

    五是政府引导力度不断加强。大力推进铁皮石斛产业快速有序发展成为浙江省相关部门共识,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多年来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强化政策引导和监管,明确产业发展和支持重点,大力推进规范化基地建设、企业技改和产品研发,同时持续打击扰乱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为推进我省铁皮石斛产业发展提供了积极保障。据统计,至2011年底,全省共计有38个项目获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省中药现代化专项、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支持,累计扶持资金2392万元。

    二、当前我省铁皮石斛产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省铁皮石斛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在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尽快解决和落实的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铁皮石斛种内存在明显的变异,来自不同产地的铁皮石斛,其植株形态、总多糖含量、产量等均存在显著差异,同一产地的铁皮石斛也存在株间的变异。目前不少企业直接利用野生资源开展种苗繁育,田间生长一致性、稳定性较差,导致产品的均一性较差;铁皮石斛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技术、采收加工技术研究滞后、农资投入品使用缺乏行业规范,不同企业按照各自的方法进行种植。亟待加快推进新良种选育、繁育、规范化生产技术、高效生态循环模式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提高铁皮石斛产业技术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注重产品品质鉴别标准的制订。由于铁皮石斛的独特功效,2010年版《中国药典》已经将铁皮石斛与其他石斛分开,但加工成干品(枫斗)后普通消费者几乎无法从外观上辨别真伪。正品铁皮枫斗,也因采收年限与季节、制作工艺的不同,品质相差悬殊。以铁皮石斛为原料开发的保健食品种类繁多,绝大多数添加西洋参等物质,以致产品所标注的多糖、皂甙含量难以区分来源;一般只用总多糖来衡量铁皮石斛真伪与优劣。急需开展品质鉴定评价技术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品质鉴定评价技术体系和标准。

    三是要进一步重视铁皮石斛市场的培育和拓展。目前我省铁皮石斛产品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浙江、北京、上海等少数几个省市,全国市场的拓展刚处于起步阶段,并面临云南、广西、福建、贵州、湖南等省新产区的市场挑战。应注重强化品牌培育和推广,开展产品的深度开发,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以此大力培育和拓展新市场。

    四是要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环境。铁皮石斛因其良好的药用价值和巨大的开发前景,已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工商资本纷纷流向该行业,在给行业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盲目跟风发展、同质低价竞争等不利因素;同时来自石斛属其他植物的伪品冲击时有发生,对产业健康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要加强对产业发展的正确引导,进一步规范发展环境。

    三、进一步推进我省铁皮石斛产业健康发展的重点和措施

    总体发展目标:在铁皮石斛产业主产区建立起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品牌效应明显的产业集群;全面实现铁皮石斛品种良种化,生产基地规模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生产质量管理可追溯体系;积极拓展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全面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水平,争创全国一流的浙产铁皮石斛品牌,造福于人类健康事业。

    争取到2015年,全省种植基地面积达2万亩以上,产业产值达40亿元;培育销售产值5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2-3家。

    (一)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

    各级经信、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铁皮石斛产业管理指导工作,抓住我省全力实施发展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规范“公司+农户、公司+生产合作社+农户模式,鼓励骨干企业牵头联合共建种植基地,重点支持优良品种种苗繁育基地、规模化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对铁皮石斛产业扶持力度,对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在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省中药现代化专项、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并请各地政府给予相应扶持。

    (二)加快龙头企业发展和品牌培育

    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大培育和支持力度,优先推荐龙头企业申报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省名牌产品等省级品牌和国家级品牌,提升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龙头企业快速发展。构建具有栽培品种标识、栽培产地标识、加工厂家标识以及明确的效用标识,可查可验可追溯的产品信息体系,提升浙产铁皮石斛品牌信誉。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浙江、北京、上海等现有优势市场,大力开发国内其他省市区市场和国际市场,确保产业稳步发展。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铁皮石斛文化传播。

    (三)强化技术攻关和质量管理

    1.着力开展专用品种选育和种苗低碳繁育。针对目前铁皮石斛品种单一、退化严重,种苗培育能耗较高等问题,选育适合加工(冲剂、浸膏、枫斗)、鲜食、原生态栽培的专用品种;开发综合利用日光、LED、日光灯等光源的铁皮石斛组织培养的光调控系统,实现种苗低碳高效生产。

    2.加强规范化栽培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进一步推进铁皮石斛栽培基质、肥水控制、病虫害控制以及采收加工等生产技术的集成创新;鼓励农资企业申报登记铁皮石斛使用农药、肥料的生产试验,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完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规范化标准化种植面积,确保药材质量安全有效。

    3.突破真伪优劣鉴别技术。加强协作攻关,重点突破铁皮石斛真伪优劣鉴别技术,实现质量可查可控,让老百姓明白消费。

    4.加快产品和工艺技术创新。通过铁皮石斛功能与药效的研究,用现代科学技术明确铁皮石斛成分和药效,进一步开发铁皮石斛系列新产品,开发不同组方、不同剂型、不同功效、不同价位的保健食品,满足人民群众保健需求。

    (四)严格产业链全过程监管

    1.强化种植基地管理。加强全省铁皮石斛生产基地信息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浙江省铁皮石斛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记录档案》,建立完善基地评价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新申报铁皮石斛类保健食品种植基地的核查。 

            2.加强对铁皮石斛类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监督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严格铁皮石斛原料采购、生产记录、产品检验等管理制度,严格禁止使用来源不明或种植不规范基地的铁皮石斛原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建立日常的动态管理制度,严把产品注册审核关,对无基地来源的产品申报不予受理。

    3.加强对铁皮石斛类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索证索票制度,要求经营单位必须索取产品批准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严格标签说明书管理,严禁扩大宣传功效,做好铁皮石斛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发挥行业协会和技术联盟的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推进行业自律、行业公约等方面的作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建立完善行业运行统计分析制度、生产基地信息体系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机制。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支持由龙头企业牵头,联合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联盟,合力解决资源保护利用、良种选育、高效栽培与加工技术、销售市场等关键共性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