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88XD/2013-01874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中共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党员星级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13-04-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印发《中共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党员星级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3-04-03 00:00:00 来源:市经信委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关于印发《中共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党员星级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委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奋发有为,积极投身“两富”现代化新金华和新型工业化建设,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员五星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精神,中共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对全体共产党员实行星级管理,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党员星级管理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根据上级党委要求,首次星级评定工作原则上在2月底前完成,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有关情况及时报市经信委直属机关党委。


    中共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会




    中共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党员星级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奋发有为,积极投身“两富”现代化新金华和新型工业化建设,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员五星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精神,结合市经信委系统党员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党员星级管理,促使全委党员创先争优、争先晋位,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建设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经信委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工作落实。

    2、结合实际,分类定星。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特点,对每位党员科学评定星级,建立操作简便、便于参与、务实管用的星级管理机制。

    3、严格考核,动态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量化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严格考核审定,采取多元化的评定办法,进行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4、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民主公开,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星级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评定结果真实准确。

    三、评星标准

    党员星级评定主要以党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表现为依据,根据党员所处的不同领域,分别从五个方面设定不同的要求,综合评价和考察党员的具体表现。

    (一)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定期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2、带头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创先争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较好成绩,影响并带动共同提高,干部群众反映好。

    3、带头增强效能。具有创新精神和狠抓落实的能力,在建设高效机关、提升服务效能方面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工作成效明显。

    4、带头服务联系。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工作到位、作风扎实,切实帮助解决基层的热点难点问题。

    5、带头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洁身自好,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二)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定期参加组织生活,刻苦钻研生产技术、业务知识,努力成为业务理论骨干。

    2、带头提升业务技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爱岗敬业,完成生产任务好、效率高,积极参与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和技术等方面的提升改进,影响并带动周围职工共同提高业务水平,争当生产骨干和业务标兵。

    3、带头增强队伍活力。发挥团队精神,凝聚企业员工,积极参加企业技能比武和文体娱乐等各项活动,大力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企业文化的深化。

    4、带头树立党员形象。自觉亮明党员身份,有较强的党员意识,遵守企业(单位)规章制度,热心公益事业,争当“岗位标兵”和“党员先锋”,无违法乱纪行为,职工群众反映好。

    5、带头争创佳绩。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尽己所能为企业发展付出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较好成绩,为提高企业(单位)竞争力、影响力和经济效益作出贡献。

    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评定细则附后),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制定。

    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党员星级评定资格。(1)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阻扰、抵制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2)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甚至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3)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还在处分期内。(4)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5)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不主动向党组织报告。

    四、评星程序

    党员星级评定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个人自评(占30%)、党员互评(占20%)、群众参评(占20%)和支部评定(占30%)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党员因表现突出受单位(企业)、市经信委、市、省及以上表彰的,分别在总分中加2、3、5、10分。

    1、个人自评。党员对照评定标准和细则,根据本人半年来的具体表现,特别是践行党员承诺和“闪光言行”具体情况,通过书面总结、量化打分形式进行自评,由所在党支部统一整理收集。

    2、党员互评。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定标准和细则开展面对面的评议,指出每位党员的优缺点,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和问题。

    3、群众参评。党员互评后,党支部要通过公示,将自评、互评后的结果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支部评定。在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征求行政领导意见,研究确定每个党员的得分。

    5、确定星级。支部将考核结果纪录到《党员五星管理、闪光言行登记证》。量化考评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五星党员”,80分及以上的为“四星党员”,60—80分的为“三星党员”,60分以下的为“二星”及以下。

    五、结果运用

    1、激励先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要作为党员年度民主评议、评优评先、推荐各类代表、选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重要依据,年终各类先进的评比,是党员的,必须在“四星”及以上党员中产生。同时,结合党员评星结果,每季度开展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活动,按照党员数10%的比例评出当季的“闪光言行之星。

    2、公开展示。以支部为单位,设置党员五星管理展示栏,公开每名党员的评星情况,并设置“五星党员”和党员“闪光言行之星”光荣榜,宣传展示其先进事迹,为党员争“星”创优提供学习标杆。党员在工作岗位要以适当的方式亮出星级评定的结果。

    3、督促后进。对“二星”及以下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谈话教育,安排一名“五星”党员作为帮扶指导员,帮助其争星晋位。不予评星的党员,要限期整改,连续一年仍没有提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六、组织领导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党员星级管理制度是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党员进步的有效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支部书记为党员星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切实抓好党员五星管理和“闪光言行之星”评比活动。

    2、广泛动员,加强指导。要及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员星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基层党组织的评星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各基层党组织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5日前,向直属机关党委推荐1例党员“闪光言行之星”。

    3、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对照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党员,切实根据党员工作平时表现情况进行准确定星,并建好工作台账。评星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五星”党员要抓好巩固,“四星”、“三星”党员要抓好提升,“二星”、“一星”党员要抓好转化。每位党员都要通过五星管理对照问题、查找不足并切实整改,努力使自身有新的提高。



    附:两新组织党员星级评定参考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