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古语曰:“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市经信委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66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金政发〔2015〕6号)精神以及市纪委关于“三重一大”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成立了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业和信息化项目与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由总则、项目与资金管理流程、工作内容与分工、工作职责、附则五部分组成共计十二条。《办法》实现了“一公开、两分离、全程留痕”,即“一公开”为市经信委所有项目、资金的实施全部公示,网上公开。“两分离”为资金的分配权与专家评审选聘邀请、审计委托的监督权分离,也就是业务分管领导、业务处室不参与本处室扶工项目与资金使用业务的审计委托,不参与专家的抽签选聘。“全程留痕”为业务处室初审、专家评审、中介审计、分管领导审核等每一个环节负责人都一一签字背书。规范了所有项目资金的工作流程及每个环节的内容。明确了所有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
人管人管一时,制度管人管一世,市经信委《工业和信息化项目与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彻底解决了过去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的问题,把机关权力关进笼子,使机关廉政建设跨上新台阶、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