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区医药生产企业地方财政贡献奖励资金
审计结果公示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通知》(金政发〔2016〕40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市区医药生产企业有关政策问题专题会议纪要》(〔2013〕22号)等文件精神,市经信委组织了2017年度市区医药生产企业地方财政贡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资金审计结果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反映问题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逾期不再受理。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和联席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周玲;联系电话:82467856。
附件:
2017年度市区医药生产企业地方财政贡献奖励资金审计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拟补助金额 |
1 | 浙江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 411.79 |
2 | 浙江金大康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 11.54 |
3 | 浙江巴奥米特医药产品有限公司 | 1137.68 |
4 | 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 67.39 |
5 | 浙江合糖科技有限公司 | 0 |
6 | 浙江省金华市华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3.43 |
7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795.16 |
8 | 浙江亚峰药厂有限公司 | 0 |
9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0 |
10 | 浙江科惠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0 |
11 | 金华市景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94.52 |
12 |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57 |
合计 | 2585.08 |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