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88XD/2019-03098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扶持金华市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19-09-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扶持金华市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19-09-24 09:48:49 来源:金华市经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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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为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型提升,加强优势产业与重点行业集群培育,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打赢实体经济翻身战市经信局牵头拟定了《关于扶持金华市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企业 ,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xwqyc@126.com。

    3.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经信局企业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9年109

    联系人:卢磊    联系电话0579-82469137

    附件:关于扶持金华市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924

      关于扶持金华市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型提升,加强优势产业与重点行业集群培育,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打赢实体经济翻身战,针对制造业细分行业首批培育的智能门(锁)、光电、新能源汽车及配件、电动(园林)工具、磁性和石墨烯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家居、保温杯(壶)等八大重点行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大产业链和企业主体培育

      (一)鼓励产业链招商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进对产业链发展有重大影响和示范带动效应的项目、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按照“一企一策”给予政策扶持。重点细分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分别给予一次性上台阶奖励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二)支持建设园区平台。鼓励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投资建设专业园区平台,优先给予要素资源保障。重点细分行业专业园区首次获评省四星、五星园区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机构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扶持培育库企业发展。建立重点细分行业重点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在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中,对评价年度列为重点培育的企业,亩均税收达到平均值的,直接提升一档。(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对首次列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重点细分行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以上年度综合贡献额为基数,三年内对新增部分分别按100%、80%、5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五)完善智能锁产业体系建设。以智能锁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为导向,鼓励智能锁企业采购本地芯片等核心零部件,智能锁企业采购本地核心零部件且采购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门业企业采购本地智能锁配套且购买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0.5%给予奖励。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建立智能锁检验检测中心,推进建立公共检测平台。鼓励行业线下安装和售后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共建共享力度,提高行业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六)鼓励医药企业创新发展。对获得国家一类、二类、三类新药证书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对于获得第二类、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的资助。对单个药品(含医疗器械)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予以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七)推进汽车企业整零协作。鼓励本地整车企业及零部件总成企业向区域内零部件企业采购,带动本地零部件企业快速发展,每年向区域内单一零部件企业采购额达到5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本地整车及零部件总成企业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加大创新驱动发展

      (八)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重点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细分行业产业技术研究院,牵头承担细分行业“卡脖子”技术攻关,每项最高资助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九)推动工业设计发展。鼓励引进高端工业设计机构和人才,对于智能门(锁)、电动工具、保温杯壶、智能家居等产业发展与工业设计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引进或设立的工业设计机构,经认定,每年给予20万元补助。在中国工业设计“金点”奖中设置重点细分行业专场,鼓励银行机构对获奖企业优先给予授信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加大智能制造扶持力度。鼓励重点培育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技术改造补助、机器换人采购设备补助、新产品奖励、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等事项在原有补助的基础上再提高5%。(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一)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重点细分行业建立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安排资金建设市级智能门(锁)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企业购买智能门(锁)工业互联网平台成熟服务的按实际支出额的5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推动品牌和市场拓展

      (十二)加快品牌打造与提升。对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企业成功收购海外知名品牌或国际行业排名前10位的品牌,每只按照收购成本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支持企业拓展市场。鼓励重点细分行业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展会,优先考虑安排展位,并在现有奖励政策基础上提高20%的补助。对重点培育企业的产品,优先推荐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四、加大资金人才服务支持

      (十四)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市、县(市、区)建立重点细分行业产业基金50亿元以上,发挥各金融机构作用,加大对产业平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项目及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担保服务。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光电行业企业加入省数字经济产业基金项目库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项目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市支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十五)建立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制度。对在八大细分行业企业生产一线具有绝技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职工,打破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建立八大细分重点行业“直评工程师”制度,根据行业需要增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鼓励企业一线人才专业化成长。(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六)统筹安排技能人才子女入学。在金华市区年度缴纳税收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八大细分重点行业企业,从事行业技能操作或技能研发、带徒传艺3年以上,技能精湛、职业道德良好、能发挥技能带头人作用的技术工人或技能劳动者,经经信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认定,享受突出贡献技术人才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待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未迁入户籍的,实行积分制办法解决义务教育入学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七)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发展。鼓励各重点细分行业组建协会、联盟等组织,搭建产业创新发展的交流合作与规范化管理服务平台,对协调指导产业健康发展、督促行业加强自我管理、构建良好发展生态成效明显的协会组织,通过考核评定给予优秀20万元、良好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五、推动市县统筹发展

      (十八)建立资源要素统筹及共建共享机制。对经市政府认定的细分行业新建重要产业平台或重大产业项目,在产业基金、土地指标等要素供给上给予全市统筹安排。支持县市区建立细分行业“产业共建园区”,探索科学合理的统计与税收分成机制,鼓励市域企业合理转移,推进区域合理分工,有效协同。(责任单位:市重点细分行业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九)实施专项激励机制。全市统一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用于对八大重点细分行业培育,围绕重大项目和产业链招商、专业园区建设、主体培育、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推进智能制造、品牌创建等六方面实施专项工作督查激励。(责任单位:市重点细分行业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可根据各自产业特色,可参照但不限于本办法标准制定相应政策,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市区企业由市、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各县市企业由当地财政部门承担。本政策与其他工业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各责任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