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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企业投资工业“标准地”项目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补充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金华市经信局
2020-01-19
主动公开

朗读
一、制订背景
为加强企业投资工业“标准地”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亩均论英雄”理念,引导“标准地”项目业主信守承诺,结合金华市区实际,制定金华市区企业投资工业“标准地”项目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补充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正常生产阶段的金华市区企业投资工业“标准地”项目。
(二)基础评价
标准地项目亩产效益基础评价参照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执行。
(三)特别调整
将土地出让合同和投资建设协议约定指标的履约情况纳入评价体系。根据履约情况,对基础评价的结果通过提档、降档等措施予以特别调整,确定最终评价等级。
(四)结果运用
根据最终确定的评价等级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及其他方面应用。
三、施行时间
意见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试行3年。本办法实施过程中,上级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四、适用范围
金华市区
五、解读机关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