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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补充意见(一)政策解读
产业发展处
2020-11-12
主动公开
朗读
一、制订背景
为更好的开展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完善评价办法,市经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补充意见(一)(以下称《补充意见》)。
二、政策依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金政办发〔2020〕20号)
三、主要内容
《补充意见》主要为两方面内容:
一、工业企业分离设立的非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工业企业进行评价。
二、不在评价范围的工业企业,符合各类财政资金奖补条件的,按100%兑现。
四、适用范围
金华市区
五、解读机关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579-82463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