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区“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版)》于2020年3月6日在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止3月13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企业培育合作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chemjbo@163.com。
3.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企业培育合作处。
联系人:姜勃 联系电话:0579-82469611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