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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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关于《金华市工业设计管理办法(2020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0-03-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金华市工业设计管理办法(2020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0-03-06 10:39:41 来源:金华市经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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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形成了《金华市工业设计管理办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软件和生产服务业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jxwjhc@163.com。

    3.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软件和生产服务业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0年3月13日 

    联系人:刘江 联系电话:82469056

    附件:金华市工业设计管理办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6日  



    金华市工业设计管理办法(2020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18〕4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结合美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功能、结构、形态、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工业设计中心是指以行业或企业技术中心、高校科研院所、专业设计研发机构为依托,具有较强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的工业设计创新研发机构,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和企业内设的企业设计中心。

    工业设计园(基地)是指依托现有公共服务平台、总部经济大楼或老厂房改造等,吸引一定数量的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人才集聚,具有工业设计、产品展示、成果转化等功能,实行公司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取得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等认定的工业设计有形或无形场所。

    第三条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负责工业设计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园(基地)采用认定制,工业设计大赛采用专家评审制,按自愿申报、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好中选优的原则每年组织一次。金华工业设计大赛包含“中国金点工业设计奖”和金华市工业设计结构大赛。市区工业设计企业年服务收入采用审核制。


    第二章 项目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金华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中心组织机构健全,运作规范,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三)中心具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研发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设备。

    (四)中心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带头人,以及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工业设计团队,企业设计中心设计人员不低于10人,工业设计企业专职设计人员不低于5人,具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

    (五)工业设计企业上年服务企业的成功案例不低于10项,年工业设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并有长效的工业设计投入机制。企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每年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必须达到2%以上,且用于工业设计专项资金不低于研发经费的30%。

    (六)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强,近两年内获得国家授权专利3项以上,至少2项工业设计创新成果实现转化,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品牌。

    第六条 申报市级工业设计园(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园区有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规划与目标,定位准确,管理机构健全,工作措施有力。

    (二)建有规范的运营机制,具有持续的建设、管理和招商等经营能力,运行状况良好。

    (三)园区能够提供适合工业设计企业发展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以及为设计机构与企业的需求对接提供良好服务。

    (四)园区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七条  申报金华工业设计大赛的产品(作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参赛产品(作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参赛产品(作品)必须符合大赛主题要求,具有先进性或创意性。

    (三)“中国金点工业设计奖”参赛对象区域与性质不限,法人或自然人均可申报;金华市工业设计结构大赛仅限本地企业参加。

    (四)“中国金点工业设计奖”的产品类产品(作品)必须形成完整的产品设计,获奖作品设计单位(或个人)必须与本地设定参赛主题的企业办理设计图纸、材料、工艺技术等资料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兑现奖金;创意类产品(作品)必须包含效果图、结构图、基本人机尺寸及原理说明或设计说明。金华市工业设计结构大赛,参赛产品(作品)必须已经实现投产,并且投产期限在三年以内。


    第三章  申报材料


    第八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报告。主要内容为:

    1、申报单位概况;

    2、组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基本条件及优势;

    3、组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必要性;

    4、现有工业设计中心概况和组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可能性;

    5、近两年工业设计创新取得的主要成效(含专利、产业化等);

    6、工业设计创新发展规划;

    7、申报单位研发投入情况及工业设计经费支出情况;

    8、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规划。

    第九条  市级工业设计园(基地)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表(附件2)

    (二)申请报告。主要内容为: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2、园区(基地)经营场所、特色、定位;

    3、园区(基地)发展规划及取得的成效情况;

    4、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情况;

    5、持续经营能力和经营实力情况;

    6、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

    第十条 “中国金点工业设计奖”作品申报材料与当年大赛方案一并公布;金华市工业设计结构大赛作品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表(附件3)

    (二)申请报告。主要内容为:

    1、申报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

    2、申报产品(作品)的基本功能,改进后的特点、性能与水平,材料及工艺技术、人机环境优化等;

    3、申报产品(作品)的产业化前景或已取得的实际成效;

    4、申报产品(作品)的专利申请或受理授权情况。

    第四章  评审认定及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经信(商)局,经各县(市、区)经信(商)局出具初审意见后,连同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国金点工业设计奖”作品直接上报主办或承办单位。

    第十二条 评审认定。“中国金点工业设计奖”产品类和创意类参赛主题分别不超过2个,每个主题参赛作品获奖数量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定,原则上不能超额。金华市工业设计结构大赛获奖作品数量一般情况下按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评定,在参赛作品超过50件且资金许可情况下,一、二、三等奖名额分别可以增加1、2、4名。各项目按规定程序完成初审、专家评定、公示、审批等环节后,市经信局予以下文公布。

    第十三条  工业设计中心每年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须有两年以上市级中心认定资格。

    第十四条  金华市工业设计中心有以下情形的,予以摘牌。

    (一) 经核实,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 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评审工作的;

    (三) 申报单位被依法终止的;

    (四) 设计中心被停止工作或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五) 不再具备金华市工业设计中心条件的;

    (六) 设计中心承担单位出现重大安全、环保、卫生、质量、知识产权等方面事故或问题的。


    第五章 奖励政策

    第十五条 对市区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区工业设计基地(园区),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的,给予 1:1 配套补助。市区企业荣获国际、国家、省工业设计大赛奖励的作品,每件作品给 2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国际级仅包含荣获德国红点设计奖(Red  Dot)最佳设计奖、红点奖、佳作奖作品,荣获德国iF金奖、iF奖作品,荣获美国IEDA金、银、铜奖作品,荣获中国设计智造大奖(DIA)“金智奖”、“优智奖”、“创智奖”作品。国家级仅包含荣获红星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作品。

    第十六条  对荣获“中国金点工业设计奖”产品类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创意类的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市区企业荣获金华市工业设计结构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七条 对市区工业设计企业年服务收入首次达到15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六章  奖励资金申报

    第十八条  工业设计奖励资金由市经信局组织申报。凡符合本办法规定范围和条件的企业,按隶属关系申报,由区经商(发)局商区财政局后报送市经信局(中国金点工业设计奖获奖奖励资金申报由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奖励或资助,已享受其它市区财政补助政策的不能重复享受。项目申报、第三方审计和市、区经信部门审核均应登录“金华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czbz.czj.jinhua.gov.cn)网上平台操作。

    第十九条  申请奖励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市区工业设计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证书扫描件;

    4.工业设计年服务收入奖励申报企业提供年服务收入清单。

    第二十条  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园区(基地)、工业设计大赛获奖等资金奖励凭相关文件或证书予以兑现;市区工业设计企业年服务收入首次达到15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含)以上获奖奖励由市经信局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报市财政局同意。对经审核同意的项目,在市经信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审定批准后下达奖励资金文件。

    第二十一条  申请奖励的企业必须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除按照国家规定追究责任外,还将作出以下处理:由主管部门负责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取消该企业三年内再次申报奖励的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除企业年服务收入奖励资金和上一级奖励配套资金按市、区财政体制税收分成比例分担外,其余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本办法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金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表

    2.金华市级工业设计园(基地)认定申请表

    3.金华市级工业设计大赛申请表

    4.工业设计奖励资金申报表


    附件1










    金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表




    中心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QQ号


    电子信箱


    传真




    申报单位或中心情况

    指标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上一年经济指标



    1

    总资产

    万元




    2

    净资产

    万元




    3

    资产负债率

    %




    4

    销售收入

    万元




    5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

    万元




    6

    工业设计专项支出额

    万元




    7

    中心设计收入

    万元




    8

    中心设计人员数




    9

    上年服务企业成功案例




    10

    授权的专利数





    其中: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项




    11

    专利申请数





    其中: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项




    12

    产业化成果数




    申报单位法人
                签字(盖章)


    县(市、区)经信(商)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金华市级工业设计园(基地)认定申请表

    园(基地)
                名    称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联 系 人


    手  机


    申报单位
                (盖  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联系人


    手   机


    申报

    单位

    情况

    注册资金


    上年营业收入


    当年营业收入


    上年实现税利


    当年实现税利


    总资产


    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定位与管理运行模式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配套服务设施情况


    入园(基地)企业情况


    县(市、区)经信(商)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3








    金华市工业设计结构大赛申请表


    产品(作品)名称



    申报单位或自然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QQ号


    电子信箱


    传真



    申报单位情况

    注册资金


    上年营业
                收入


    当年营业
                收入



    上年实现
                税利


    当年实现
                税利



    总资产


    净资产


    资产
                负债率%



    设计(或创意)基本内容、特点、性能、技术水平



    设计(或创意)产业化情况及成效



    申报法人(或自然人)
                签字(盖章)


    县(市、区)经信(商)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4

    金华市工业设计奖励资金申报表

    (   年度)

    申报单位(个人)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申报

    类别


    工业设计 

    中心奖励    □


    批准文号

    级别

    申报金额


    国家级 □

    省  级 □

    市  级 □

    200万元 □

    50万元  □

    10万元  □

    工业设计

    大赛奖励    □

    批准

    文号

    产品(作品)名称

    奖项名称

    申报金额













    工业设计企业

    年服务收入 □

    奖励    

    年服务收入

    申报金额

    首次达到150万元 □

    首次达到300万元 □

    10万元 □

    20万元 □

    工业设计

    基地(园区)□

    配套奖励    

    批准文号

    上级奖励金额

    申报金额




    获奖当年主要经济指标

    销售收入

    税    金

    利    润




    法人(或自然人)签字 :     (盖章) 注:填写时遇有选项,请在相应选项□里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