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88XD/2020-04539
关于《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补充意见(一)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投资创新处
2020-08-18
主动公开

朗读
为更好的开展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完善评价办法,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金政办发〔2020〕20号)精神,我局草拟了《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补充意见(一)(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产业处 ,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91222662@qq.com。
3.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产业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
联系人:罗欢 联系电话:82463865
附件:《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补充意见(一)(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8日
附件:
关于《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补充意见(一)(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的开展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完善评价办法,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金政办发〔2020〕2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以下补充意见:
一、工业企业分离设立的非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工业企业进行评价。
二、企业集团所属制造业企业涉及跨区经营的,不得跨区合并评价。
三、未纳入评价范围的工业企业,符合各类财政资金奖补条件的,按100%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