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88XD/2021-00336
《金华市产业链预警机制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市经信局
2021-10-28
主动公开
朗读
一、实施依据
省、市《产业链预警机制(要素数据采集)建设推进方案》、《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
二、重点内容
(一)补助对象
根据“谁投资、谁拥有”“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补助对象为负责采集器安装的建设单位。
(二)补助标准
1.省级补助。按采集企业数(含测点数)和入仓数据质量给予补助,具体按照省定标准执行。
2.市级补助。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文件执行。
(三)兑现程序
1.省级补助。根据省补助资金下达文件,直接拨付给负责采集器安装的建设单位。
2.市级补助。负责采集器安装的建设单位根据实际安装情况,向市经信局提供完成采集器安装的企业清单以及经企业盖章确认的安装验收单。设备数据上传质量经省、市验收合格后,根据补助标准形成资金安排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下达产业链预警机制建设补助资金文件,统一拨付给建设单位。
三、联系方法
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处联系电话:0579-82469783。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579-8246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