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88XD/2021-00135

  • 文件名称:

    市经信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发布机构:

    产业发展处

  • 成文日期:

    2021-04-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市经信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日期:2021-04-28 15:55:38 来源:产业发展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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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为确保“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6号)要求,我局对照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主要形式、时间安排以及责任人等,制定了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清单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市有效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 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做好《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及我市地方立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6.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做好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7.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8.做好“八五”普法的开局工作 。

    二、个性清单

    1.着重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2.进一步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安排好每期专题学习计划和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和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确保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法制度化、规范化。

    3.通过脱产学习、集中轮训、在职教育等方式,抓好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实现学法用法全覆盖,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