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88XD/2021-00296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2021年本)》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1-09-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2021年本)》政策解读

    日期:2021-09-18 14:13:48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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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实施依据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6号)、《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营经济强市的若干意见》(金委发〔2020〕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办〔2021〕18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发〔2019〕34号)文件精神,修订技改补助办法。

    二、具体内容

    该办法是对《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办〔2021〕18号)具体落实的细则,包含了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技术改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未来工厂”)示范项目评价认定实施办法、重点技术改造(含零土地)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同时对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审计做出详细规定。

    三、该办法与之前办法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新增了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未来工厂的内容,力度较一般技改项目提升了不少。新版条款在两个层面的补助力度较原政策有大幅提高,一是在市级重点技改项目方面,设备投资额 300 万元(含)至 2000 万元(含)的,按设备投资额补助的比例从10%提高到15%。另外购置三轴以上工业机器人设备的,按设备投资额补助的比例也由10%提高到15%。今年根据全省数字化改革部署,全市大力推进以未来工厂为引领的企业智能化改造,新政策也明确了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25%、软件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列入未来工厂试点示范的项目,设备投资额的补助比例更是提高到30%。目前我们也正在加快修订金华市智能制造评审认定办法(2021年本),办法会进一步明确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未来工厂的评定标准,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四、联系方法

    项目申报及咨询:金华市经信局投资创新处及各县(市、区)相应科室。

    市经信局投资创新处联系电话:0579-82463633

    五、解读机关

    1.解读机关:金华市经信局。

    2.联系方式:0579-8246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