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88XD/2021-00270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民营企业
规范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补助实施办法(2021年本)》的通知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金经信投资〔2021〕39号
2021-09-13
主动公开
ZJGC-03-2021-0001
有效
朗读
婺城区、金义新区经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中介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攻坚四争先”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构筑创新智造高地,为打造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浙中板块夯实产业基础。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6 号)、《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营经济强市的若干意见》(金委发〔2020〕5 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发〔2019〕34号)文件精神,新修订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现将修订后的《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2021年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以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如果政策有变化(含新增),则另行修订。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