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88XD/2022-04932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2-11-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2-11-04 17:58:20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量:​
    分享:
         
  • 政策原文
  • 朗读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卫生健康委、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金华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金经信材料〔2022〕123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更好地发挥医药储备在防范重大突发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作用,确保储备物资及时有效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结合金华市实际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情况,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经多轮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联合行文印发了《金华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

    二、政策法规依据

    1.《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浙经信消费〔2022〕52号);

    2. 《金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金政办发〔2021〕49号)。

    3.《金华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金政办发〔2021〕78号)。

    三、主要内容

    《金华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共九个部分四十三条内容,分别为:

    第一部分 总则。明确《金华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医药储备管理模式、适用对象和储备原则。

    第二部分 机构与职责。明确市级医药储备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三部分 承储单位责任和条件。明确承储单位职责、条件,以及承储单位选定和调整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部分 计划管理。明确市级医药储备计划制订、下达、执行和调整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五部分 储备管理。明确市级医药生产能力储备、流通储备、政府实物储备日常储备管理和物资轮转等方面有关储备管理要求。明确无法及时轮库造成过期或损耗的储备物资的核销要求。

    第六部分 调用管理。明确市级医药储备物资动用原则、分级调用管理机制、应急调拨等方面的规定。

    第七部分 储备资金管理。明确市级医药储备补贴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明确突发事件等情况下财政资金保障方式。

    第八部分 监督检查。明确市级医药储备管理相关部门和承储单位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和责任。

    第九部分 附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王曦

    联系电话:0579-8246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