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88XD/2022-0497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2-12-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12-19 11:41:02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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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从2020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至今,己满两年。


    二、本次清理的范围具体有哪些?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2022年8月31日前,由本机关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清理经过了哪些主要程序?
本次清理工作,经过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和向社会发布等程序。


    四、本次清理什么时候生效?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