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88XD/2022-04595

  • 文件名称: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浙江省产业链山海协作行动计划》

  •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2-03-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浙江省产业链山海协作行动计划》

    日期:2022-03-16 10:41:06 来源:省经信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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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开展产业链山海协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主攻方向,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自愿合作,加快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转变创新,优化山区26县产业链布局,提升造血能力,培育内生动能,推进重点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推动山区26县充分融入全省标志性产业链生态圈,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基础。

    (二)实施路径

    ——数字赋能。把数字化改革、政策协同结合起来,以数字化手段开展产业链梳理和对接,推进山区26县错位发展“一县一业”,完善山区26县项目招引、信息统筹、服务共享机制。

    ——改革引领。把企业培育、改革集成结合起来,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整治低效工业用地,腾出发展空间,重点保障“一业一企”和合作项目资源要素需求。

    ——伙伴协同。把伙伴协作、帮扶共赢结合起来,实施“一企一县”,引导发达地区龙头企业延链与山区26县企业建立伙伴协作关系;拓展发达地区与山区26县产业主管部门结对帮扶。

    ——成果共享。把部门多跨、机制创新结合起来,探索发达地区产业转出地和山区26县承接地建立产值、收益、用地等指标的分享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23年,协助山区26县招引重点产业链项目100个以上,培育新上规企业500家,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超80亿元的县达10个、超5亿元全覆盖;到2025年,协助山区26县招引重点产业链项目200个以上,培育新上规企业2300家,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超100亿元的县达10个、超8亿元全覆盖,力争山区26县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跨越发展类和生态发展类县分别达到25万元/亩和20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达15万元/人。省内制造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链区域协同显著增强,内生造血能力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链布局

    进一步确立无工不稳、无工不强、无工不活理念,秉持少而精、少而专方向,聚焦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融合提升历史经典产业,推动山区26县明确1-2个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开展“一县一业”培育。运用“产业链一链通”数字化应用绘制全景图、招商图。聚焦绿色生态产业链环节,推动山区26县与省际毗邻区联动开展生产力布局。

    (二)联动开展主体培育

    支持山区26县围绕主导产业,创新大企业大集团培育模式,实施“山区26县龙头企业计划”,每条产业链培育1-2家龙头骨干企业,开展“一业一企”培育。推进山区26县企业上规升级,开展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建立山区26县“放水养鱼”培育企业专题库,支持优质企业做强做优。到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家。

    (三)创新产业链对接模式

    探索实施“一企一县”,切实发挥经信山区26县生态工业子资金作用,引导发达地区1-2家龙头企业与山区26县企业建立“1+N”产业链延链合作,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项目。每年全省组织项目合作、产需对接、产用结合活动50批次。切实发挥“设计+营销”赋能作用,提升26县特色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发达地区与山区县结对建设飞地小微企业园,发挥“产业飞地”和“科创飞地”双向合作作用,引导山区26县在发达地区建设一批科创和数字经济飞地,持续为山区26县输送人才、技术和项目;引导发达地区在山区26县建设产业飞地,集聚高端要素和人才,带动就业,促进可持续发展,累计建设各类飞地30个以上,实现省级小微企业园山区26县全覆盖。

    (四)创新合作招引帮扶机制

    深入实施制造业招大引强攻坚行动,树立全省“合作招商、信息共享”理念,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联合省招商主管部门在全省项目招引信息统筹上探索突破,鼓励发达地区共享符合全省产业发展导向但本地暂不具备落地条件的有效投资信息,有序推荐给山区26县,对项目成功流转的首谈地,在年度考核中给予一定加分。拓展山海协作结对关系,建立经信局长结对清单,形成一对多、多对多的交流机制,帮助结对县招引一个项目。开展省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处室结对服务,每年帮助山区26县招引一个项目,对落地项目实施“一企一策”。

    (五)深化要素配置改革

    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山区26县加快低效企业整治力度,腾出发展空间,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支持抽水蓄能、山地光伏等项目建设。探索山区26县内部协作发展机制,地域相邻、产业同质、互补较强的地区要打破行政藩篱,统筹布局产业平台和配套建设,推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探索开展资源要素跨区域精准对接、置换机制,推动要素富裕企业与山区26县企业开展合作。

    (六)创新利益分成机制

    龙头企业落地山区26县的重大项目可纳入“重大事项直通车”予以专题协调支持。对切实提高发达地区产能省内梯度转移动力,对跨区域招商落地项目、合理迁移产业项目,探索建立项目(企业)白名单制度,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考核时,产业链协作项目的工业总产值、工业投资等纳入双地考核体系。探索全省龙头企业布局山区26县新设企业形成的产出增量实行跨区域分享,分享比例按确定期限根据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七)协同提升管理水平

    推动发达地区龙头企业建立一批管理实训基地,向山区26县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输出技术、标准、品牌、管理等,帮助企业提升管理绩效,提升全产业链水平。全面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行动,支持管理专业机构到山区26县开展管理咨询活动,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提升全覆盖,企业基础管理规范基本普及,培育认定一批管理标杆企业,到2025年,认定省级管理标杆企业8家。

    (八)协同培育企业人才

    协同人力社保、教育等相关部门,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和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着力开展大规模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在山区26县构建“产教训”融合体系,建设技师学院,加强产业工人技术培训和再教育。引导企业积极创造本地就业机会,充分利用当地劳动力资源,加强在岗培训,提升人力资本,提高就业质量。探索实施山区26县重点企业到对口帮扶市、县企业学习、挂职,创新开展山区26县“浙商薪火”、“希望之光”综合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每年培训山区26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6千人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建立产业链山海协作工作专班,统筹部署相关工作,督促任务措施落实。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产业链山海协作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难点。落实对口协作单位的工作职责,完善帮扶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有关市和山区26县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清单化、系统化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

    省级产业资金加大对山区26县项目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发挥各级政府在产业投资基金中的引导作用,协调各类产业基金、重点产业平台和社会资本,引导推动产业链山海协作项目落地开工。对山区26县在小微园区申报、产业平台建设和专业人才引进、要素保障等方面政策给与优先支持,降低门槛申报省级相关专项。

    (三)注重推广应用

    建立典型推广应用模式,不定期召开现场推进会,形成一批产业链山海协作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宝贵经验,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推进模式。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加大对产业链山海协作工作的专题宣传,解读政策举措,营造舆论氛围,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四)完善考核机制

    建立完善产业链山海协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纳入全省制造业招大引强攻坚和“一局长一项目”行动体系,建立信息报送、项目统计和进度通报制度。将产业链山海协作工作情况纳入省经信厅对各市、县(市、区)年度考核内容。


    来源 | 企业培育与产业合作处

    责编 | 朱琼瑜

    编辑 | 吴夏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