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88XD/2022-04766
关于2021年度金华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市经信局
2022-07-21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浙江省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试行办法》(浙中小企业办〔2018〕18号)、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金华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的通知》(金转升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全市开展了2021年度金华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经各县(市、区)初审、委托机构复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初步确定147个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7月28日。联系人:陈斌,联系方式:0579-82495066。
附件:1.金华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生产制造类)
2.金华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生产性服务类)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1日
附件2:金华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生产性服务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