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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经信服务〔2023〕104号
各县(市、区)经信(商)局,金华开发区经发局:
为推动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提高工业产品设计水平,助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和《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工业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金华市区大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支持软件信息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金经信服务〔2022〕52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工业设计企业两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金华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2.中心组织机构健全,运作规范,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3.中心具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研发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设备。
4.中心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带头人,以及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工业设计团队,企业设计中心设计人员不低于10人,工业设计企业专职设计人员不低于5人,具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
5.工业设计企业上年服务企业的成功案例不低于10项,年工业设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并有长效的工业设计投入机制。企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每年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必须达到2%以上,且用于工业设计专项资金不低于研发经费的30%。
6.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强,近两年内获得国家授权专利3项以上,至少2项工业设计创新成果实现转化,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品牌。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2)
(二)申请报告。主要内容为:
1.申报单位概况;
2.组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基本条件及优势;
3.组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必要性;
4.现有工业设计中心概况和组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可能性;
5.近两年工业设计创新取得的主要成效(含专利、产业化等);
6.工业设计创新发展规划;
7.申报单位研发投入情况及工业设计经费支出情况;
8.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规划。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经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局。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四、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内容及知识产权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承诺书(附件1),作出书面承诺。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应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内容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联系人:市经信局服务业处,俞丹萍;电话:0579-82465839。
附件:1.承诺书
2.金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表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