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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00259288XD/2023-04654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义12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3-07-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义12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3-07-13 18:01:41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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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类别:A

    金经信办建〔2023〕31号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义12号建议答复的函


    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的建议》收悉。7月11日,经市经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大企业无法替代的特殊地位,已经成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当前,小微企业既拥有良好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金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数字化改革等为重要抓手,把培育小微企业作为我市长期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抓好落实。

    一、当前主要做法

    (一)抓好《条例》宣贯落实

    自2023年3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主动作为,积极落实,制定下发《<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方案》(金中小企业办〔2023〕1号),召开了《条例》培训会议,从立法背景、主要内容、部门职责等方面对《条例》进行学习解读,加深市县两级经信干部对《条例》的理解,使《条例》的贯彻实施全面融入到具体的工作中。同时,结合“小微你好”、企业服务平台、企业码等展示平台,面向企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贯彻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详实的解读和生动的阐释,引导企业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二)上下联动,形成共识

    一是提高认识,形成机制。将贯彻《条例》培育中小微企业作为“攻坚争先”的一项重要任务和服务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放在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形成竞争新优势和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建立了由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在2022年培育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57家的基础上,明确今后三年培育1000家的目标,同时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抓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三是主动对接、向上争取。在企业申报、专家会诊和评定过程中积极主动与省经信厅对接联系,开展企业申报培训,规范企业申报材料,结合前期摸底掌握的培育库名单,精准报送符合省厅要求的“专精特新”企业。

    (三)政策撬动,激励发展

    一是最早出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扶持政策。在全省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第一年(2016年),我市就出台了“隐形冠军”企业培育扶持政策和认定管理办法,对获得国家级、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1年新工业政策对国家小巨人企业奖励提高到100万元,省“隐形冠军”5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万元),同时在专项资金扶持、技术改造、金融支持、品牌建设、市场开拓和企业帮扶方面给予重点培育扶持。二是县(市、区)强化“隐形冠军”培育扶持政策。在市级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县(市)也进一步加强了对“隐形冠军”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如义乌市对评为国家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评为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武义县对评为省“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给予相应服务券的补助,通过系列的政策扶持和引导,极大的激发了企业向“隐形冠军”方向发展的动力。

    (四)分类培育,建立梯队

    每年对全市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摸底,将符合产业导向,且成长性好、创新性强、发展前景广阔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专精特新”、“小升规”、“隐形冠军”、行业“小巨人”的培育发展方向,建立动态培育库,纳入培育的后备资源,实行梯队分级培育。对建立的候选企业开展调研,组织专家开展对培育企业的指导,同时组织开展申报培训和政策宣讲,提升企业申报的积极性、规范性和精准性。

    (五)引导带动,优化服务

    一是建立服务专员制度。与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难题进行及时帮扶,全力支持企业融资需求,优先给予信用贷款,优先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二是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训,提升经营管理人员素质。通过“企业考察+培训辅导+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了“专精特新”企业家的培训,不断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者在产品发展、市场开拓、内部管理、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视野和能力。同时对企业开展“一对一”现场诊断和精准培育帮扶,指导企业完善经济管理制度,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平。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抓实抓细《条例》落实

    把《条例》的条款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加快形成标志性成果。市、县(市、区)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于6月份牵头制定本地的部门分工方案,深入细化确定本地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目前,市级已初步拟定17项重点任务清单。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倒排时间于9月底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实施配套政策举措。通过重点任务落实,力争形成一批贯彻《条例》的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动《条例》全面落实。

    (二)明确目标梯队培育

    制定我市中小微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三年培育目标,到2025年,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000家以上,省级“隐形冠军”企业30家以上,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以上。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工程、专业化发展提升工程、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发展空间集聚提升工程、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工程和人才管理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重点落实好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示范推广和政策扶持等四大保障机制。同时我市作为第三批启动全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七个试点市之一,围绕金华市十大重点细分行业,积极发动各类小巨人、隐形冠军、单打冠军、独角兽和瞪羚企业参加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

    (三)完善政策精准扶持

    加大中小微企业培育扶持力度,今年要依据《条例》谋划制定新一轮政策,在加大资金奖励、提高技改补助标准、鼓励企业创新创强发展、加大金融扶持、优先保障用地、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建设、打造标准体系、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学习培训、解决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精准宣传。在开展培育企业摸底、组织企业申报、集中开展培训辅导、组织专家进企服务等过程中大力宣传中小微企业政策,助推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四)创新举措精准培育

    一是组织新一轮“入企挂职”。引进教授、博士到我市科技型企业挂职,入企挂职,通过共建实习基地,建立校企合作研发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各类技术服务,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打造长三角G60科创平台,借助各种对接会,组织企业参加活动,签订合作协议。二是完善专家“一对一”指导帮扶机制。邀请省经信厅、专业机构、商协会组成专家服务组,组织开展培育企业走访,为企业把脉,加强企业帮扶,指导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产品品质、品牌形象、拓展市场。三是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者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和集中培训,学习优秀“隐形冠军”企业的先进管理理念,拓宽经营者视野,提升企业管理能力。

    (五)梳理产业精准发力

    结合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特点,挖掘和梳理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细分行业,以磁性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特种压力容器、智能门业和汽车轮毂等在我市有良好基础、特色明显、行业集聚、市场占有率高的产业为“专精特新”重点培育产业,每个行业梳理出“专精特新”重点培育企业。针对每个产业特点,精准发力培育“专精特新”行业和企业,通过几年努力,培育出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六)加强中小微企业人才保障

    鼓励我市院校推进面向2+4+X产业的学科建设,积极发展中小微企业需求量大的学科专业。强化产学研协作培养企业人才。依托浙师大、金职院、智能制造研究所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龙头企业,通过产学研紧密合作、联合攻关、协同培养,为中小微企业人才提供学习提升的平台与机会,加快产业人才的自主培养。

    (七)推进“三位一体”企业合规改革

    深入推进刑事合规、行政合规和自主合规“三位一体”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体系建设,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包容性行政监管服务,统筹管理与服务、治罪与治理、效率与公平,凝聚改革合力,推出创新之策,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中小微企业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具体工作看,当前的部分措施与您提出的建议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部门联动抓落实、形成合力助企方面还需要我们不断努力,下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重点在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优化企业服务等多方面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帮助我市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方向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邵 * ,联系电话:0579-82469726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