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88XD/2023-04655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东55号建议答复的函
市经信局
2023-07-13
主动公开

朗读
解决类别:A
金经信办建〔2023〕32号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东55号建议答复的函
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加强中小微企业用地供给
针对中小微企业用地难等问题,东阳市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宗工业用地出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着力解决用地面积在5亩以下等小微企业用地问题,明确在东阳市内登记注册,名下无工业用地的企业,在符合申报条件下,可以结合企业实际申请工业用地,全面助力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为了优化本土企业供地流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优化东阳市内培工业企业供地流程的实施意见》《东阳市高税无地企业土地供给工作方案》,对本地企业安置工作进行明确,特别是对本地企业土地供应力度也提到了前所未用的高度。
2022年,金华市资规局牵头开展了全市范围的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对亩均税收不高的中小微企业实行了整治提升或土地收回。为避免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中好的中小微企业流失,保障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2023年下达各地出让园区用地2000亩以上(平均容积率不小于2)的任务目标,全面提升安置能力。积极引导腾退中小微企业入驻园区,保障腾退中小微企业就近安置。
二、拓展中小微企业园集聚发展空间
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拓展中小微企业园集聚发展空间,近年来,我市小微企业园的建设发展为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壮大提供了生产经营场所,较好地解决了小微企业“低散乱”的问题,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成长。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经省市县三级认定小微企业园176家,认定园区数量居全省第二,为8400余家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总用地142935.13亩,建筑面积1523.48万平方米。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进度,高标准完成2023年新建成20个小微企业园的任务,预计总建筑面积150余万平方米,可为约600家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加强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培育促进入园企业上规升级。把小微企业园作为小微企业培育的主平台和孵化器,以制造业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为重点,实施入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全力推动园区“小升规”工作,鼓励各地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园培育入园企业“小升规”工作,目前市里已经出台政策,经省认定的小微企业园,当年规上企业总数实现增加的,新增部分给予园区运营机构10万元/家的奖励,县市可参照出台相关政策。指导县市区小微企业园联席办公室和园区运营机构引导入园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健全完善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体系,引导入园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培育一批行业领域的“隐形冠军”和“单项冠军”。在全市园区现有“专精特新”企业50家基础上,确保完成全年新增30家以上。
三、加强惠企政策供给
以《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为指导,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更多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性政策,让中小微企业享受到更多的政策红利。一是推进中小微企业上规升级。首次列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企业(包括新建投产“月度升规”企业),奖励10万元,三年内对新增部分分别按100%、80%、50%给予奖励,“小升规”企业三年内不实施资源要素倒逼政策。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及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新获评省级隐形冠军、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市级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 20万元、 10万元。三是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员工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对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的50%给予6个月的社保补贴。中小微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规定要求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为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四是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税收减免方面的扶持。对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达到一定数量的,可发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贴息。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五是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给予就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就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以上两项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六是鼓励中小微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市场竞争力。对企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技能等级按规定给予600-3900元的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同时,聚焦中小微企业“政策怎么找、兑现怎么快”的痛点问题,开展“免报即享”机制改革,推进“金华政策智配”应用与金阳光系统的贯通,依托浙江省惠企政策协同管理平台,汇集全市企业基础信息,汇集全市惠企政策,并对已发布的政策进行梳理,过期失效的进行清理和迭代,帮助中小微企业应享尽享、直达快享。统筹推进惠企政策兑现工作,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负180亿元。
四、加强中小微企业服务力度
为了给中小微企业营造更加便利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我们重点加强了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4月7日,以金华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金华市“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服务对象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累计派出1433名助企服务员,走访企业3333家次,收集诉求1099件,累计办结944件,诉求解决率达85.89%;共开展线下服务中小微企业活动91场,服务企业2749家次;开展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改造培训2场,服务企业27家;开展“十链百场万企”对接活动,组织36场现场对接交流活动,参与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和服务机构数达2931家次;帮助小微企业扩大市场需求,共帮助1599家企业获取订单9805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靠前服务,主动作为,联合市级各涉企部门,制定《金华市暖心助企举措》,围绕拓宽中小微企业引才用才渠道、解决一批企业历史遗留难题、帮助企业拓市场等方面,制定具体举措,明确各项服务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暖心助企具体举措做总体安排,真正拿出“硬实招”,打好“组合拳”,深入开展系列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五、加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宣贯
自3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主动作为,积极落实,制定下发《〈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方案》(金中小企业办〔2023〕1号),召开了《条例》培训会议,从立法背景、主要内容、部门职责等方面对《条例》进行学习解读,加深市县两级经信干部对《条例》的理解,使《条例》的贯彻实施全面融入到具体的工作中。同时,结合“小微你好”、企业服务平台、企业码等展示平台,面向企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会同司法局结合普法,将《条例》宣传作为重点内容开展全社会多渠道宣传,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贯彻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详实的解读和生动的阐释,引导社会面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信心。截至目前,共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微企业条例宣贯活动204场,服务企业10775家次。
下一步我们将下大力继续改善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赋能。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能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陈*,联系电话:0579-82465066。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