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88XD/2023-04674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39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3-07-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3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07-13 20:44:20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解决类别:A

    金经信办提〔2023〕15号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39号提案答复的函



    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与本地“腾笼换鸟”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小微企业的关心和支持!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活力源泉,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培育发展的重要一环。针对您提出的高耗低效的小微企业实施“腾笼换鸟”,对迁入小微企业园生产的企业,在入园时加大扶持力度,我市主要有如下支持政策:

    一、落实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政策

    2021年,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21〕58号)文件。文件要求加强入园企业培育,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园在产业集群、企业集聚、要素集约、服务集成和治理集中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入园企业培育,制定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小升规”工作方案,支持入园企业发展壮大。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自首次入驻或省级认定年度起设置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不实施资源要素反向倒逼政策。开展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首贷户拓展行动”,稳步提升信用贷款和无还本续贷业务占比。优先向小微企业园和入园企业发放各类服务券。

    二、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政策

    一是支持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对市级重点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额300 万元(含)至2000 万元(含)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5%由市区给予补助;设备投入在100 万元(含)至300 万元的区级技改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由区级给予补助。二是支持培育小微企业“小升规”。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第二十三条:首次列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企业(包括新建投产“月度升规”企业),奖励10 万元;以上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为基数,三年内对新增部分分别按100%、80%、50%给予奖励。小升规企业三年内不实施资源要素倒逼政策。三是派发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每年安排400万元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对中小微企业购买技术创新服务、市场拓展、信息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财务指导、法律服务、小微企业园公共服务等给予补贴。四是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政府出资5.8亿元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金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提供担保,对担保资金发生的风险,政府与银行按8:2分担,提升了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同时为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担保率降至0.6%/年,2022年底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在保余额34.96亿元,在保户数2867户。五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精做强。对首次入选“浙江省百强”省“雄鹰计划”企业的,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及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新获评省级隐形冠军、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建立专精特新培育库,通过专题培训和诊断服务,组织对“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开展辅导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提升专业化发展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聚焦中小微企业“政策怎么找、兑现怎么快”的痛点问题,开展“免报即享”机制改革,推进“金华政策智配”应用与金阳光系统的贯通,依托浙江省惠企政策协同管理平台,汇集全市企业基础信息,汇集全市惠企政策,并对已发布的政策进行梳理,过期失效的进行清理和迭代,帮助中小微企业应享尽享、直达快享。截至目前,政策智配应用已发布惠企政策5211条,全市兑现惠企政策资金25.19亿元,居全省第2。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宝贵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调研,持续迭代针对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尽最大努力,为本地“腾笼换鸟”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扶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对我市小微企业的发展给予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579-82495066。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