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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经信服务便〔2023〕21号
婺城区经商局、金义新区(金东区)经信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2年度市区大企业大集团、软件信息业发展补助与奖励资金工作,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金华市区大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关于支持软件信息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金经信服务〔2022〕52号)精神,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款及奖补标准
(一)大企业大集团
1.首次入选“中国500强”“浙江省百强”、省“雄鹰计划”企业的,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2.支持“链主型”企业发展,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税收首次超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
3.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且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综合贡献额超500万元的企业,其综合贡献额同比增长部分按60%给予奖励。
(二)软件信息业
1.综合贡献奖励:新创办的互联网及软件与信息技术企业(2021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三年内按综合贡献额予以全额奖励。
2.企业房租补助:对新招商引进和新创办的企业(2021年1月1日以后引进或创办),自成立年度起按照“先交后补”方式三年内每年给予人均1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补贴,人数按缴纳社保人数为准,房租补助单价按相关部门出台的房租指导价执行或参照同等地段房租指导价执行;企业房租补助额不得超出实缴房租。
3.企业“双软核定”及荣誉:首次获得软件企业或产品核定的企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有关部委、省级有关部门颁发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荣誉称号包括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示范企业、示范项目、标杆企业等,一年内企业只享受荣誉奖励一次。
4.企业上云补助:企业购买云服务及宽带服务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0%予以补助,补助对象为购买方企业,转租转售方不予补助。
5.企业研发补助:企业自主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年研发投入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研发投入额的15%予以补助,委托外部单位开发的费用不列入实际投资额计算补助范围。
6.软件企业业务拓展奖励:软件企业以自主技术(有软件著作权或者签订软件开发合同)取得市区外政府及事业单位的数字化应用项目,竣工后按项目财政资金投入部分结算金额的8%给予奖励。
7.软件人才工作奖补:软件企业被高校或其专业学院授予计算机、软件信息类专业实训基地、实习基地的,经各区主管部门认可后,可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021年1月1日以后,毕业5年内的计算机、软件等专业大专学历人员来金华软件企业就业,满一年奖励个人1万元,满二年和三年分别奖励个人2万元,满四年和五年分别奖励个人3万元;毕业5年内的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本科学历人员来金华软件企业就业,满一年奖励个人2万元,满二年和三年分别奖励个人3万元,满四年和五年分别奖励个人4万元;毕业5年内的计算机、软件等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来金华软件企业就业,满一年奖励个人3万元,满二年和三年分别奖励个人4万元,满四年和五年分别奖励个人5万元。
二、申报范围及事项
(一)大企业大集团
1.入选“中国500强”、“浙江省百强”、省“雄鹰计划”的企业奖励、无论以集团公司名义申报还是以子公司名义申报,均由入选企业注册地所属区负责兑现。营业收入规模奖励、税收规模奖励、大企业奖励以统计或纳税单一主体为准申报。
2.综合贡献额计算办法按当年实际入库税收额为准,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含代扣代缴)、营业税等所有税种,但不包括“五险一金”。
(二)软件信息业
1.扶持对象应当符合《支持软件信息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版)》(金经信服务〔2022〕52号)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
2.2020年12月31日前引进与培育,享受期未到期的软件信息业企业(项目),其综合贡献奖励、房租补助两条政策仍可按照原来《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市区数字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金政发〔2018〕26号)执行。
3.2022年新引进和培育的互联网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项目),其综合贡献奖励可按照金华市深化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第二轮迭代版)执行。
4.各种资质认证奖励以有关文件公布的日期为准(2022年度)。
5.纳税额以税务部门确认的2022年度实际入库数为准(不含滞纳金、罚款及稽查查补税额,并扣减当年度退税税额)。
6.企业房租申报补助所属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大企业大集团材料
1.2022年度市区工业大企业大集团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7);
2.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
3.2021年和2022年企业纳税情况。
(二)软件信息业材料
1.公共材料
(1)2022年度市区软件信息业奖补资金申报表(《支持软件信息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版)》附件1,下同,需盖章);
(2)企业纳税情况汇总表(附件3,需盖章);
(3)202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扫描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5)申报承诺书(附件6,需盖章);
2.专项材料(申报单位依据不同申报项目报送)
(1)申报企业综合贡献额(指企业当年地方财政贡献额)奖励的,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当年度(2022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材料。
(2)申报企业房租补助的,需提供企业用房租赁合同扫描件、企业用房租赁费用正式票据扫描件、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月缴费清单)、缴纳社会保险人员清单扫描件,2022年度市区软件信息业房租补助申报表(附件2),上述资料均需单个企业签章。
(3)申报企业“双软核定”及荣誉奖励的,需提供省经信厅双软核定通过的文件扫描件;申报企业获得荣誉奖励的,需提供当年度企业获得国家部委、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证明材料(包括文件、证书、奖牌照片等扫描件)。
(4)申报企业上云补助的,需提供服务企业在市区落户的证明材料、申报企业购买服务的合同(协议)、服务费用支出凭证(发票、付款凭据)扫描件。
(5)申报企业研发补助的,需提供由中介机构出具的当年度研发专项审计报告(应附研发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试验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等实际投资额清单、发票、付款凭据等)扫描件。
(6)申报软件企业业务拓展奖励的,需提供企业取得省经信厅软件企业认定或核定材料,企业开展业务取得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服务(开发)合同、与市区外政府及事业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财政资金投入数字化项目证明材料、已结算资金的银行回单等相关凭证的扫描件。
(7)申报软件人才工作奖补中实训基地、实习基地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授予实训基地、实习基地(计算机、软件信息类专业)的证明材料(包括文件、证书、奖牌照片等扫描件)。
(8)申报软件人才工作奖补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需提供企业2022年度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收入、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含基于软件产品的服务收入)合计占企业营业(销售)收入总额比例达60%以上的证明材料、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员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海外留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学历认证)扫描件,个人情况真实性承诺书(需签字扫描),企业软件人才明细表(附件5,EXCEL上传即可),企业软件人才政策申报汇总表(附件4,需盖章扫描)。
除报送上述专项材料外,根据审核需要,申报单位还应根据各区经信部门要求提供其他相应材料。
四、相关事项
(一)各区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申报,于2023年7月24日—7月30日在网上申报完毕,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企业端:企业使用企业码企业端--扫码--完成登录--应用台(码上奖补)--切换区划到归属区域及部门(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我要申报--区经信局-选择奖励项目名称,填写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网址:(https://czbz.czj.jinhua.gov.cn:9443/)。
(三)区经信部门审核端:登陆“金华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https://czbz.czj.jinhua.gov.cn:6443/login)。
(四)各区经信部门审核材料后,各区自行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形成最终的项目审计报告。第三方服务机构在项目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按照(金政发〔2021〕18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出项目的补助金额。区经信部门对第三方服务机构递交的项目审计报告和补助金额进行复核,制定年度金华市本级大企业大集团、软件信息业奖补资金拟安排方案,并进行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于8月24日前将确定补助的企业名单汇总表(盖章版PDF文件和Excle版电子文档)行文上报市经信局服务业处,根据(金政发〔2021〕18号)以及《关于公布2022年度金华市工业和信息化竞争性资金分配考核结果的通报》(金经信办字〔2023〕57号)文件要求进行竞争性分配后将由市财政所承担部分的资金拨付给各区,由各区统一兑付给企业。
五、其他事项
各区经信部门要确保通知到每一家企业,并认真审核企业,政策申报资金逾期不再补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将收回资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大企业大集团联系人:
金华市经信局 刘江 电话:0579-82469056;
婺城区经商局 吴岑 电话:0579-82227580;
金东区经信局 郑璐 电话:0579-82192156;
金华开发区经发局 陈学展 电话:0579-82370205。
软件信息业联系人:
金华市经信局 唐筱瑜 电话: 0579-82463730;
婺城区经商局 章雨宁 电话:0579-82338095;
金东区经信局 徐 咪 电话:0579-82172613;
金华开发区经发局 胡海阳 电话:0579-83213391。
附件:1. 2022年度市区软件信息业奖补资金申报表
2.2022年度市区软件信息业房租补助申报表
3.企业纳税情况汇总表
4.企业软件人才政策申报汇总表
5.企业软件人才明细表
6.申报承诺书
7.2022年度市区工业大企业大集团奖励资金申报表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4日
金经信服务便〔2023〕21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区大企业大集团、软件信息业发展补助与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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