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金华市绿色工业园区、工厂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4-03-28 09:19:00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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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商)局,金华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绿色制造工作要点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3〕76号)《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制造工作的通知》(金经信装备便〔2023〕8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华市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金经信装备〔2023〕67号)《关于印发金华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导则的通知》(金经信装备〔2021〕36号)等要求,为更好助力我市工业领域“双碳”工作,开展美丽金华建设、“无废城市”创建等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研究决定,现公布2023年度金华市绿色工业园区、工厂名单(见附件),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合力支持生产方式转变

各县(市、区)要加强绿色工业园区、工厂与本地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会同有关部门在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绿色信贷等方面予以支持,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推动本地生产制造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二、夯实创建成果,高度重视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绿色工业园区、工厂的指导服务,推动园区、工厂持续强化产品绿色低碳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能力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鼓励企业按年度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报告。

三、创新工作方法,建立绿色制造分层创建工作体系

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本地区、分层级创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提高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参与度,形成市、省、国家联动分级创建工作体系。


附件:1.2023年度金华市绿色工业园区名单

         2.2023年度金华市绿色工厂名单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2023年度金华市绿色工业园区名单.doc

附件2:2023年度金华市绿色工厂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