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88XD/2024-00121
关于废止《金华市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公示
市经信局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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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拟将《金华市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金政办发〔2023〕22号)文件废止,新的产业政策将依法依规另行制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12日至2024年5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经信局消费品和材料工业处反映,电话:0579-82469729。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