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88XD/2024-04817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253号提案答复的函
金华市经信局
2024-05-24
主动公开

朗读
解决类别:A
金经信办提〔2024〕1号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253号提案答复的函
蒋**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混凝土行业的关注。您提出的《从严整治我市混凝土“野站” 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提案》收悉,我局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规划》管理,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我局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需求、鼓励竞争、有利环保的原则,在《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四五”发展规划》引导下,编制《金华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四五”发展规划》。2023年开展中期评估,核减新增产能60万方;目前全市预拌混凝土列入统计正常生产企业68家,产能4400万方左右,2023年度行业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3100万方,产能利用率70%,基本控制在合理范围。
(一)科学规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继续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充分考虑现有预拌混凝土生产线产能实际发挥情况,认真开展调研,合理预测产能需求;新增项目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二)突出主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充分尊重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突出县(市、区)主体地位。要求各县(市、区)客观评价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总结并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保证规划目标落实。
(三)提高门槛。新增预拌混凝土项目,选址优先设置在远离生活区的工业园区,避开环境敏感区、饮用水保护区,远离集中居住区、商业区,严禁扰民,保护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四)有序推进。对于现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符合城市建设用地相关要求或者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不能满足清洁生产环保相关要求的,必须整改通过并进行清洁生产提升改造;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其布局应当适应市场需求,有计划、分阶段地引导推进,适度提升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供应能力。
二、坚决打击“野站”,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2023年,我局主动与县(市、区)主管部门保持高频率沟通,共同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问题整改方案。东阳市经信局牵头会同自规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环保不达标、无生产资质、无合法审批手续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开展联合检查。协调各乡镇、街道利用综合执法平台,对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现场执法,依法取缔6家违建搅拌站;永康市、武义县经信局积极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分别依法取缔当地 7家和6家非法混凝土搅拌站。全市累计依法取缔非法违建混凝土搅拌站19家,有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预拌混凝土行为,稳定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努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收到您的提案后,各会办单位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
市建设局:1、自今年起,建设局局属单位金华市建设工程质安管理总站对金华市预拌混凝土质量开展常态化检查,做到每月有检查、每季有通报,进一步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2、加强对项目进场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报审管理,对不具备企业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供货单位在项目部报审环节即予以清退;3、持续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监管,出台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正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定期公布混凝土企业原材料品牌、产地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4、对接收“野站”混凝土业务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视其主观知情与否,建设主管部门将同步跟进信用惩戒、行政执法等处罚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无资质站点及时整改清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排查中发现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办证办照条件或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中临时拌合站管理,定期收集交通项目配套临时拌合站信息并公布;对交通项目中临时拌合站建设、运营和拆除全过程监管;将临时拌合站拆除作为重大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确保配套临时拌合站“应拆尽拆”。
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规划,依法依规开展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环评审批工作,并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自主验收监管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开展“绿剑2024”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交叉执法”等方式对建筑行业的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生产,发现非法无资质站点按照“低小散”依法处置。
各职能通过依托属地镇、街开展依法行政,对存在“野站”开展集中整治,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持露头就打、举一反三,进一步净化预拌混凝土行业营商环境。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行业长远发展
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行业长远发展,我局拟在加强《规划》管理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以下工作:
(一)把主动协助所辖县(市、区)政府对区域内违规生产、不符合规划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整治纳入年度行业管理重点工作,要求县(市区)每年开展违规搅拌站的排查整治并取得成效,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汇总。
(二)会同建设、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辖区内重大工程临时拌合站进行梳理统计,掌握全市临时拌合站信息,督促临时拌合站监管部门工程结束后及时拆除,做好恢复原状等相关事宜。
(三)会同建设、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辖区内“野站”进行排查汇总,形成排查整治清单,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督促属地限时拆除;结合“双随机”、“绿剑2024”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频率,加快推进实施混凝土产品电子合格证制度,从根本上清除非法站点生存土壤和空间。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能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行业科学、健康、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0579-82119633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