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88XD/2024-0489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区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4-07-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区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日期:2024-07-24 08:59:08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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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政策意见》(金政发〔2024〕6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金华市区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总则,奖励标准、条件和流程,附则三个部分。主要明确项目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各个环节内容。

    (一)使用原则

    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合理。

    (二)奖励范围和对象

    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主要用于:

    1. 市区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奖励;

    包括:“小升规”(含月度升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励。

    2.市区小微企业园培育升级奖励;

    3.全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4.市区企业服务券补助;

    5.金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运营考核奖励;

    6.市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培育奖励。

    主要包括企业享受政策的基本条件、奖补资金的种类和标准、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企业申报材料等等。

    资金适用对象是在金华市区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和相关服务机构。

    (三)确定方式

    “小升规”企业补助认定主要是依据国家、省、市部门下发文件名单,进行申报审计后认定的形式。

    专精特新企业奖励主要依据省、市部门下发文件认定的形式。

    小微企业园升级补助依据上级文件认定的形式。

    全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励主要以通报文件认定的形式。

    企业服务券补助主要实行企业范围认定的形式;

    金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运营考核奖励主要实行省厅考核文件的形式。

    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考核奖励主要实行省厅认定文件的形式。

    (四)资金规划

    市、区财政应将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其中市区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和小微企业园培育升级奖励按市、区财政体制分成比例分担,其余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李东

    联系方式:0579—8246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