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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版)政策解读
技术创新处
2020-12-25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企业自主技术创新,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规范市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我局修订出台《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版)》。
二、适用对象
项目立项和实施以制造业企业为主体,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的,以国家、省相关政策导向为指导,以技术创新专项形式组织和实施。
三、主要内容
明确项目立项每年开展一次,项目要求市场前景良好,潜在经济效益明显,立项经济指标(销售)不低于500万元。项目一经立项应按计划任务书要求组织实施,研发时间原则上要求自立项起,当年内完成,对技术含量高、开发难度大的项目,可延期1年,生物医药类项目可延期2年。
第三章项目验收,明确市区项目由市经信局组织验收,县(市)项目由各地经信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结果报市经信局备案。验收按《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验收评分表》赋分,通过后,组织单位将验收意见及有关资料报送市经信局审查,通过后核发《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验收证书》。
四、解读机关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79-82469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