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88XD/2023-00006
《金华市区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市经信局
2023-01-06
主动公开
朗读
一、修订背景
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文件精神,为加快中小企业培育,我局开展了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政策制定工作,形成了《金华市区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为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操作适用。
二、主要内容
金华市区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总则,奖励、补助标准和条件,资金分配,附则四个部分。主要明确项目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各个环节内容。
(一)使用原则
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合理。
(二)奖励范围和对象
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小升规”企业补助;企业“专精特新”奖励;小微企业园升级补助;全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励;企业服务券补助;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考核奖励。主要包括企业享受政策的基本条件、奖补资金的种类和标准、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企业申报材料等等。
资金适用对象是在市区工商部门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规范管理,正常经营的工业企业及服务机构。
(三)确定方式
“小升规”企业补助认定主要是依据国家、省、市部门下发文件名单,进行申报审计后认定的形式。专精特新企业奖励主要依据省、市部门下发文件认定的形式。小微企业园升级补助依据上级文件认定的形式。全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励主要实行专家评审的形式。企业服务券补助主要实行企业范围认定的形式;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考核奖励主要实行审计考核的形式。
(四)资金管理和拨付
凡符合本细则规定范围和扶持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隶属关系向各区经信部门申报,区经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通过后由各区予以拨付。区经信部门下拨资金后,应将下达资金文件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五)监督检查
严格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专款专用。市经信局、财政局根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接受市经信局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监督,项目完成收及时上报项目总结报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联系方法
项目申报及咨询:金华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处及各区相应科室。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处,联系电话:82463730。
三、解读机关
1.解读机关: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联系方式:0579—82469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