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88XD/2024-04909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区制造业人才支撑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4-08-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区制造业人才支撑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日期:2024-08-22 17:27:15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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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金政发〔2024〕6号)文件精神,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进一步加大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传承发展传统工艺美术,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金华市区制造业人才支撑政策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传承发展传统工艺美术、培养卓越工程师、开设“订单班”、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四个部分。主要明确项目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各个环节内容。

    (一)使用原则

    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合理。

    (二)奖励范围和对象

    金华市区制造业人才支撑政策资金主要用于

    1.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项目:对符合要求的工艺美术类技艺研究所、博物馆、大中型加工场所、展馆;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改造传统工艺美术的生产制作,进行现代工艺美术的研究、设计和制作,促进产业化发展的工艺美术产业基地建设类项目;编撰与发行《金华工艺美术研究》杂志,给予经费补助。

    2.工艺美术行业传承与发展: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在市区设立的工作室(工美类企业)、金华市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培养的学徒(金华大市范围内),在拜师学艺期间或期满后获市级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指导老师、进市本级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及高校举办传统工艺美术专业课程培训满一年以上(达180课时/年及以上)的金华市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给予奖励。

    3.工艺美术作品推广与宣传:对获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专业评审金、银、铜奖的作品;向国家二级博物馆及以上场所(仅限金华市博物馆、浙江省博物馆、国家级博物馆)捐赠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和私人艺术收藏品,给予奖励。开展国家级、省级大师的个人作品专题展(在国家二级博物馆、艺术馆以上)的大师给予补助。

    4.培养卓越工程师: 对认定为浙江省卓越工程师培育支持对象的,奖励10万元,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不与其他人才政策一并享受。

    5.在金市区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订单班”:围绕“2+4+X”产业、十条重点产业链开设订单班(或冠名班、学徒制班,下同)全日制培养技能人才的在金市区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培养技能人才开设订单班,每班培养人数20人及以上的,给予学校 8 万元/班的资金奖励。订单班根据企业需求及培养计划,正常开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须经金华市经信局备案,订单班额按每学年统计。

    资金适用对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金华市区的企业、单位、个人以及在金市区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均可根据相关标准申报金华市区制造业人才支撑资金、奖励。其中申报金华市区传承发展传统工艺美术资金奖励的对象包括:在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独立法人的企业;市区的工艺美术类社团组织;对外开放交流的工艺美术大师在市区设立的工作室、市级及以上大师带徒或进校园培训的大师工作室;外地大师在市区设立的工作室满3年的和在市区工艺美术类企业或大师工作室工作满3年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

    凡符合本细则规定范围和扶持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隶属关系向各区经信部门申报,区经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经信局,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通过后由市、区按财政分担比例予以拨付。

    三、解读机构

    解读机关: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曹美琴

    联系电话:0579-82469725